公司嚴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公司章程》《股東大會議事規則》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的相關規定和要求,規范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和表決程序。公司股東大會均由公司董事會召集召開,在股東大會召開前規定時間發出會議通知,公司董事會秘書及相關工作人員和公司聘請的見證律師共同查驗出席股東大會與會人員的身份證明、持股憑證和授權委托書,保證出席公司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資格。在股東大會上能夠保證各位股東有充分的發言權,確保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享有平等地位,充分行使股東的權力。
公司董事會設董事11名,其中獨立董事4名,董事會的人數及人員構成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董事會成員專業結構合理,能夠有效、科學、迅速、謹慎的做出決策。公司監事會設監事3名,其中職工監事1名,監事會的人數及構成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公司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資者關系管理制度》等規章制度的要求做好公司信息的管理與披露工作,真實、準確、及時、公平、完整地披露有關信息。指定公司董事會秘書負責信息披露工作及投資者關系管理負責人,協調公司與投資者的關系,接待投資者來訪和咨詢;并指定《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為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報紙和網站,確保公司所有投資者均能夠以平等的機會獲取公司信息。
為加強內部控制活動的監督和評價,有效控制風險,保證公司資產的安全與完整及經營業務活動的正常開展,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主要負責審核公司財務信息及其披露、監督及評估內外部審計工作和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審閱和審查財務、經營、合規、風險管理情況。
公司充分尊重和維護相關利益者的合法權益,重視公司的社會責任,實現社會、股東、公司、員工等各方利益的協調平衡,共同推動公司持續、健康的發展。